證券代碼:000612 證券簡稱:焦作萬方 公告編號:2024-050
焦作萬方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關聯方簽署合同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關聯交易概述
焦作萬方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焦作萬方”或“本公司”或“公司”)現有 7 萬 噸閑置電解鋁產能指標,為盤活資產,公司擬將 7 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轉移至在寧夏中寧縣石空鎮工業園區新設全資子公司寧夏焦萬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夏焦萬”)名下,并由寧夏焦萬將 7 萬噸閑置電解鋁產能指標許可給關聯方寧夏寧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創新材”)使用,并收取許可費。因此,公司與寧創新材簽署附生效條件的 7 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合作協議》,交易價格:當月 SMM A00 鋁(AL99.70)鋁錠報價月均價為 18500 元時,當月指標許可費按[500 元/噸/年] ÷12 收取;當月 SMM A00 鋁(AL99.70)鋁錠報價 月均價在 18500 元/噸基礎上每上漲或下跌達到 500 元/噸(小于 500 元/噸不作調整),指標 許可費同步增加或減少 100 元/噸/年,指標許可費最低為 300 元/噸/年。本協議項下合作自協議生效之日開始計算,合作期限 1 年。預計全年許可費收入不超過 1.5 億元。
寧創新材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寧波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江安晟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杭州錦江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寧創新材為公司關聯方,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專門會議 2024 年第二次會議,審 議通過《關于公司與關聯方簽署合同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全體獨立董事一致同意該議案并將 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非關 聯董事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與關聯方簽署合同暨關聯交易的議案》,關聯董事謝軍、王益民、吳永錠回避該議案的表決。本次交易額度未超過董事會審議標準,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本次交易未構成重大資產重組。該合作事項需經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同意。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名稱:寧夏寧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寧縣石空鎮工業園區
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40521694309204K
注冊資本:100000 萬人民幣
法定代表人:付斌
主營業務:一般項目:新型合金鋁板帶箔產品、鋁合金材料及制品、鋁線材、鋁導體材料、鑄造鋁合金錠、精鋁、純鋁、金屬鎂、鋁、陽極碳素及副產品生產、銷售;鋁合金生產技術咨詢、推廣服務;鋁制品貿易;碳素制品貿易(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主要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杭州錦江集團有限公司持股100%,實際控制人為自然人鈄正剛。
歷史沿革:2009 年 10 月 21 日注冊成立,從公司設立至今控股股東均為:杭州錦江集團 有限公司。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及最近一期主要財務數據:2023 年寧創新材經審計的營業收入為 54.87 億元,凈利潤 6.17 億元,2023 年末凈資產 12.44 億元;2024 年 1-9 月實現營業收 入為 31.37 億元,凈利潤為 3.41 億元,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凈資產為 15.93 億元(未經審 計)。
關聯關系:寧創新材控股股東為杭州錦江集團有限公司,寧創新材與公司持股 5%以上股 東寧波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江安晟控股有限公司屬于同一法人控制的企業。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履約能力分析:寧創新材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經營情況正常。
三、關聯交易標的的基本情況
1、本次關聯交易的標的為公司的 7 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焦作萬方擬將 7 萬噸閑置電解 鋁產能指標轉移至新設的全資子公司寧夏焦萬,寧夏焦萬再將 7 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許可寧創新材使用。
2、該交易標的所涉及的 7 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權屬清晰,不存在抵押、質押或者其他第 三人權利,不存在重大爭議、訴訟或仲裁事項,不存在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
四、關聯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公司 7 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處于閑置狀態,本公司/寧夏焦萬與寧創新材擬發生的關聯交 易是基于公司盤活閑置資產的需要,本次交易的許可費綜合考慮公司復產 7 萬噸閑置產能的支出及復產后的經濟效益,交易雙方遵循平等互利、價格公允、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協商確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行為,不會影響公司獨立性。
五、關聯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協議各方
甲方:焦作萬方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寧夏寧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交易標的
甲方將自有的 7 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通過寧夏焦萬有償許可乙方使用。
(三)合作期限 本協議項下合作自協議生效之日開始計算,合作期限 1 年。
如合作期滿,乙方仍有使用意向的,甲方優先與乙方繼續合作。
(四)交易價格
7 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每月調整一次交易價格,當月 SMM A00 鋁(AL99.70)鋁錠報價月 均價為 18500 元時,當月指標許可費按[500 元/噸/年] ÷12 收取;當月 SMM A00 鋁(AL99.70) 鋁錠報價月均價在 18500 元/噸基礎上每上漲或下跌達到 500 元/噸(小于 500 元/噸不作調 整),指標許可費同步增加或減少 100 元/噸/年,指標許可費最低為 300 元/噸/年。
(五)結算及付款方式
自本協議項下合作起始日,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執行,以 SMM A00 鋁(AL99.70)月均價 結算,在許可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 7 日內由乙方支付給許可方。
(六)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信守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并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就損失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許可使用費的,以逾期總額的萬分之三按日支付違約金。
(七)協議解除
若甲方或許可方提出該產能指標終止使用,該指標需運行滿一個自然年或需提前 90 天通 知乙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 若乙方提出該產能指標終止使用,需提前 30 天通知甲方或許可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
(八)合同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并蓋章之日成立,并自如下條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同意本協議項下合作;
2.甲方將 7 萬噸閑置電解鋁產能指標轉移至寧夏焦萬的相關手續全部完成。
寧夏焦萬設立后,由寧夏焦萬承繼本協議項下許可方的全部權利與義務。
六、交易目的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擬對外許可使用的 7 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是公司因電力、經濟效益等因素出現閑置 的部分產能指標,主要目的是為盤活公司閑置資產,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本次交易可為公司帶來穩定的現金收入,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對公司本期和未來財務狀況、經營成本不存在不利影響。寧創新材依法存續經營,資產及財務狀況良好,不存在潛在影響其履約能力的情形。
七、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情況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與寧創新材發生關聯交易。
八、獨立董事過半數同意意見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專門會議 2024 年第二次會議,經 審核,獨立董事認為本次關聯交易事項為盤活公司閑置資產,符合公司利益。全體獨立董事同意將本次關聯交易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九、備查文件
1、第九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
2、第九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專門會議 2024 年第二次會議決議
3、《電解鋁產能指標合作協議》
4、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情況概述表 特此公告。
焦作萬方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 年 10 月 30 日